2013年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享有“歌舞之乡”和“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西北地区特点鲜明、民族特色浓郁的综合艺术院校,也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学院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影视戏剧系、文化事业管理系以及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预科部、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普通本科共有26个专业(43个方向),普通专科2个专业。学院设有新疆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研究中心)、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新疆民族音乐研究中心、西域佛教文化艺术研究所、丝绸之路文化艺术研究所、民族乐团、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大学生艺术团和新艺演出团等科研、演出机构。
多年来,学院在教学与艺术实践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多项一等奖;在中国影视与时尚造型艺术精英大赛中一举获得“金蝴蝶”金、银、铜奖;在“桃李杯”、“CCTV”舞蹈大赛、“全国舞蹈大赛”、“荷花奖”等全国舞蹈赛事中获30余项大奖;在全国民族器乐演奏比赛中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金、银奖;荣获首届“中国原生态民歌大赛”院校组金奖;2012年获第八届中国国际动漫节动漫声优大赛个人“特等奖”、团体“三等奖”和“最受媒体关注奖”。
自1958年建校以来,培养各类艺术人才近万名,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凝练出“弘扬丝路文化精神,构建民族艺术教育体系”的办学特色、“团结、勤奋、敬业、尚美”的校风和“传承创新、德艺双馨”的校训。是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优秀单位,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艺术人才成长规律,加强内涵建设,全面实施“质量工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院以推进文化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促进民族文化繁荣进步为己任,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努力建设成为新疆专业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艺术科学研究基地,力争在2020年成为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在国内和中亚地区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的综合性艺术大学。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报考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为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力。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生要求160厘米以上。
(二)报名材料
1、报考普通本、专科的考生应持有所在省级招办颁发的201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及复印件(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前来报考。
2、考生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如兼报其它专业需再增加三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
报考我院的各类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报考普通本、专科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三、报考时间、地点
四、(一)本科层次各专业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