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成立于1964年,是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议而建立的。她是我国唯一一所以中国民族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专门培养从事民族音乐教育、研究、表演、创作等各方面高层次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
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民族声乐、民族器乐、歌剧、钢琴、管弦等专业方向,形成了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生和成人教育等多种办学层次。学院现有普通本科生1322人,研究生(博士、硕士)480人。教职工376人,其中专任教师21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5人,还有外籍高级职称教师13人。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创作、教学、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秉承中国民族音乐艺术传统,以培养我国民族音乐人才及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为己任,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把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成为“中国民族音乐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中国传统音乐信息和科研的中心,中国民族音乐对外交流的窗口”,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中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
目录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1
2013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附录一)――――――――――5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附录二)――――――――――――6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附录三)―――――――――――――17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
乐理考试大纲(附录四)―――――――――――――――20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 | 系别 | 专业方向 | 学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12 |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36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本科五年 | 20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
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5、我院新设立兰州和南京两个校外考点:兰州考点设在兰州艺术学校,主要负责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五省(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南京考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五省(市)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
6、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凡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的江苏籍考生须在我院南京考点考试,校外考点其他具体事宜请参照《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校外考点考试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纳报考费,报名交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地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2、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月5日—1月15日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网上提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电子版);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上传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4)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共计100元;网上交费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所有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五)以下各专业考生考试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2)报考作曲系进入二试的考生须在交纳二试费同时提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艺术特长生可提交声乐或器乐作品1-2件;
(3)报考音乐科技、音乐教育系进入二试的考生,须在交纳二试费同时提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注:1、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2、考生如进入二、三试,还需交纳二、三试费用各80元,共计160元。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21日——3月2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
七、录取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作曲系正常系列考生中,文化课达到北京市一本线的首先录取,一本线以下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作曲系艺术特长生要求考生文化课在一本线以上,通过者按专业排名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八、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九、几项规定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办法请提前咨询我院招办,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另有来华留学生公寓(港澳台侨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住宿费每月人民币2400—3200元。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570310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电话:00853-3969334)
香港考试局(电话:00852-23280061)
附录一:《2013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一:
2013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当地对参加全国艺术类高等学校考试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
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确认后不得更改。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费,具体流程和要求见网站公告。
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顺序公布时间见专业准考证及招办公告。
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考生如无伴奏的,一试时,可自带五线谱歌谱,由考场备有的钢琴伴奏者提供伴奏;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院钢琴系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伴奏教研室统一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我院不设考场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
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于学院主楼前及报名网站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均须在公布名单后交专业考试费160元(演唱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80元),由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专业二试或三试。
考生考完所有规定专业考试科目后,即可离校。我院将于4月初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填报志愿,我院的“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我院2013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于7月15日以后在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8月上旬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体检通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考生也可
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网站地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请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命题写作 | 议论文体,字数1500字左右,时间2小时。 |
音乐学技能和口试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现场抽条模唱音乐作品1段 3、针对考生撰写的命题写作,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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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 | 音乐学基础知识 |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
三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参考书目:
1、《中国传统音乐基础》,姚艺君、李月红、桑海波、陈爽、赵晓楠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100问》,姚艺君、李月红、桑海波、陈爽、赵晓楠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续编》,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5、《中外音乐史基础知识100问》(中国音乐学院内部教材)
6、《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7、《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吉林音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