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
武汉音乐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各专业方向文化投档资格线如下:
1、音乐学(理论)360 分;
2、音乐学(艺术管理)448分;
3、音乐学(音乐教育)335分;
4、音乐学(钢琴调律)300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指挥)300分;
6、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300分;
7、录音艺术(音乐编辑与制作)300分;
8、音乐表演(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中国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演奏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230分;
9、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230分。
【武汉音乐学院报考指南】
→2013年招生生源计划:
我院2013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1100名(其中湖北省内计划660名,外省计划440名)。根据我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的要求和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情况,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本科各专业方向计划数
专业 | 方向 | 计划数 | 省内 | 省外 |
音乐学 | 音乐学理论 | 48人 | 34 | 14 |
艺术管理 | 37人 | 27 | 10 | |
钢琴调律 | 20人 | 16 | 4 | |
音乐教育 | 252人 | 189 | 63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含指挥和视唱练耳) | 24人 | 15 | 9 |
录音艺术 | 音乐音响导演 | 24人 | 17 | 7 |
音乐编辑与制作 | 24人 | 17 | 7 | |
音乐表演 | 演唱(含美声与民族声乐) | 82人 | 293 | 288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80人 | |||
中国乐器演奏 | 117人 | |||
西洋管弦(含打击)乐器演奏 | 96人 | |||
键盘乐器演奏(含钢琴、钢琴艺术指导) | 72人 | |||
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含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电子键盘) | 84人 | |||
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含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电小提琴、电大提、爵士鼓、古典吉他) | 50人 |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与教育 | 90人 | 52 | 38 |
总计 | 1100人 | 660 | 440 |
注:①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文件精神,我院作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等学校之一,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②由于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目前情况下属不确定因素,故上表分解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武汉音乐学院2013年文化考试和录取原则:
1、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文化课高考成绩3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学理论、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艺术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20%+文化课高考成绩8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获得我院其它任一专业方向“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均可填报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达到录取条件且在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上线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结合招生计划,按文化课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如文化课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按语文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再相同,则参照其专业结构成绩。
4、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视唱练耳、演唱、中国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学费:
我院普通本科各专业方向(不含艺术管理方向)学生学费每人15000元/学年;艺术管理方向学生学费每人110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