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1、初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名称 |
科目及分值 |
考试内容及要求 |
音乐学(声乐) |
声乐90%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
形象10% |
||
音乐学(钢琴) |
钢琴90% |
演奏一首钢琴作品。 |
形象10% |
||
舞蹈表演 |
舞蹈形体20% |
五官、形体比例及印象,时间限定在1分钟之内。 |
舞蹈综合素质测试30% |
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 分为把上部分、把下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
|
民族民间舞展示25% |
在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土家族、苗族、壮族、黎族、瑶族等民族中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自带音乐CD(单曲单碟)。 |
|
剧目片段表演25% |
舞种不限,不可雷同于民族民间舞展示部分的民族舞种,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自带音乐CD(单曲单碟)。 |
2、复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名称 |
科目及分值 |
考试内容及要求 |
音乐学(声乐) |
声乐70%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
视唱6% |
现场抽题考试。 |
|
练耳8% |
集中笔试。 |
|
乐理7% |
集中笔试。 |
|
形象9% |
||
音乐学(钢琴) |
钢琴70% |
演奏一首钢琴作品。 |
视唱6% |
现场抽题考试。 |
|
练耳8% |
集中笔试。 |
|
乐理7% |
集中笔试。 |
|
形象9% |
||
舞蹈表演 |
舞蹈形体20% |
五官、形体比例及印象,时间限定在1分钟之内。 |
舞蹈综合素质测试30% |
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上部分、把下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
|
民族民间舞展示25% |
在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土家族、苗族、壮族、黎族、瑶族等民族中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自带音乐CD(单曲单碟)。 |
|
剧目片段表演25% |
舞种不限,不可雷同于民族民间舞展示部分的民族舞种,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自带音乐CD(单曲单碟)。 |
3、考试评分要求
考试内容 |
评分要求 |
声乐 |
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作品表现力、演唱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等。 |
钢琴 |
主要考察考生的节奏、作品表现力、演奏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等。 |
视唱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 |
练耳 |
主要考察考生听辨单音、自然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称、大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基本节奏与简单旋律等。 |
乐理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记谱法常识等。 |
形象 |
主要考察考生的五官、形体、气质等。 |
舞蹈表演 |
主要考察考生的五官、外形条件、基本素质、技术技巧的掌握程度、艺术表现力等 |
4、其他考试要求
①练耳和乐理具体考试时间见考点公告。
②声乐、钢琴的初复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③考试时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考生提供曲谱原则上须为正谱,声乐考试不允许自带伴奏或伴奏带。
七、合格证发放办法
设有考点的省份,学校将根据下达各省的计划,按照考生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划定合格线;未设考点的省份实行统一排名统一划定合格线。合格证发放比例不高于1:4。考生4月1日后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学校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非合格考生只网上公布成绩单。
八、录取原则及复查
1、音乐学(声乐)和音乐学(钢琴)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全面考核,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2、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计划招生,其录取原则:在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身高符合要求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做分省计划的省份分别按照各省考生专业成绩分男女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未做分省计划的省份按照所有考生专业成绩分男女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要求,则考生须达到相应要求。
4、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单位。
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708号 邮政编码:430074
乘车路线:武汉市内乘538、572、583、586、590、810、811、739、732、733、901、907路公汽直达民族大道中南民族大学站(音乐舞蹈学院所在公交车站:民族大道当代学生公寓站)。
成绩、录取查询网址:http://www.scuec.edu.cn/xsc/zs/ E-mail:zb@scuec.edu.cn
咨询电话:027—67842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