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政治思想品格考核、体检检查、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2.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3.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注:安徽省考生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报名、考试办法
1、我院面向河北、山西、江苏、江西、山东、安徽六省招生。河北、江苏、江西考生在考试前两天到我院在各省设的考点报名,山西、山东考生在考试前三天到我院在各省设的考点报名。
2、考生报名时应持身份证原件、艺术类报考证及报名考试费。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办法按各报名点规定。
4、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考生自备画具、颜料等考试工具,考试纸张由各考点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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