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2.各省计划分配原则:首先按往年情况初步拟定,最终按报名数量计算,计算方法:该省该专业计划=(该省该专业报名总数/全国该专业报名总数)*该专业省外计划总数。艺术(美术)类专业合格考试是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简称“校考”
专业名称 |
全国招生计划 |
设置校考省份 计划拟投放数 |
学制 |
学历 |
艺术设计 |
210 |
160 |
四年 |
本科 |
美术学 |
90 |
70 |
201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艺术类高考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