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办法
(一)报名程序
1、考生需符合生源省(市、区)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学校报名手续。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属省级统考合格后方可报名。
2、报名时需交验的材料:(1)考生高考报名后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2)考生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3、考生只允许在我校所设考点选报一个专业,不允许兼报。
(二)专业报考条件
1、音乐表演(演唱)专业:考生须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五官端正,呼吸及发音器官健康。
2、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生须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演奏能力;报考钢琴演奏的考生须较好地弹奏车尔尼作品299和740的练习曲、巴赫复调乐曲、奏鸣曲和中国乐曲。
3、音乐学专业:考生的素质条件与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原则上相同。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有较好的钢琴演奏水平和一定的作曲能力。
5、舞蹈学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无身高限制;招收有舞蹈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
6、舞蹈表演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且只招收艺术中专毕业生。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的考生。
8、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唐卡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写生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三)专业课考试
1、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我校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专业考试科目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分值及要求 |
1 |
(演唱、演奏)
|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经典名作各一首;演奏自选经典名作两首。 |
①主项(满分100分,占75%); |
复试:①主项(自选作品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 ②乐理; ③视唱; ④练耳。 |
|||
2 |
|
初试:弹奏车尔尼作品299以上程度的钢琴练习曲和相应程度的复调作品、奏鸣曲及中国作品。 |
①作曲(满分100分,占50%); |
复试:①作曲;②曲式与和声;③视唱;④练耳;⑤钢琴演奏。 |
|||
3 |
(中国画、油画)
|
①素描; ② 色彩;③ 速写。 |
①素描 (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3小时); |
4 |
|
①唐卡线描; ②唐卡色彩;③唐卡图案速写。 |
①唐卡线描(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3小时); |
5 |
|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 |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限定在5分钟之内,满分120分。考生基本功测试女生需穿紧身体操服、浅色裤袜、软底练功鞋;男生需穿白色紧身背心、黑色短裤、软底练功鞋。②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限定在2分钟以内,满分90分。 |
注:考生初试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最终成绩。
(四)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五、校考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
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吉林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2013年1月15、16日 |
1月17、18日 |
2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2013年1月22、23日 |
1月24日 |
3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
2013年1月21、22日 |
1月23日 |
4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3年1月22、23日 |
1月24日 |
5 |
湖南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2013年1月23、24日 |
1月25日 |
6 |
河南 |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
2013年1月30、31日 |
2月1、2日 |
7 |
江西 |
江西师范大学 |
2013年2月17、18日 |
2月19日 |
8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办 |
2013年2月17、18日 |
2月19、20日 |
9 |
新疆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3年2月20、21日 |
2月22日 |
(注:报考我校河北、宁夏籍的考生可到就近考点参加校考)
(二)美术类专业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
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贵州 |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013年1月20、21日 |
1月22日 |
2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013年1月20、21日 |
1月22日 |
3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2013年1月22、23日 |
1月24日 |
4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013年1月24、25日 |
1月27日 |
5 |
辽宁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 |
2013年1月27、28日 |
1月29日 |
6 |
河南 |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
2013年1月30、31日 |
2月1日 |
7 |
江西 |
江西师范大学 |
2013年2月17、18日 |
2月19日 |
8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办 |
2013年2月17、18日 |
2月20日 |
9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
2013年2月19、20日 |
2月21日 |
10 |
新疆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3年2月20、21日 |
2月22日 |
(注:报考我校宁夏籍考生可到就近考点参加校考)
(三)舞蹈类专业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
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吉林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2013年1月15、16日 |
1月17、18日 |
2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2013年1月22、23日 |
1月24日 |
3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3年1月22、23日 |
1月24日 |
4 |
湖南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2013年1月23、24日 |
1月25日 |
5 |
河南 |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
2013年1月30、31日 |
2月1日 |
6 |
江西 |
江西师范大学 |
2013年2月17、18日 |
2月19日 |
7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办 |
2013年2月17、18日 |
2月19、20日 |
8 |
新疆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3年2月20、21日 |
2月22日 |
(注:报考我校河北、海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的考生可到就近考点参加校考)
六、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我校将于2013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一)根据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在甘肃、青海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其他各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在甘肃、青海、河北、湖南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其他各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无身高限制;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四)视觉传达设计(唐卡艺术设计)专业招收高考用汉语答卷、有英语成绩的非民考民考生。
(五)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六)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七)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八)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每个专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总数的30%。
八、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九、收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2013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新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 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0931-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 编:730030
学校网址: http://www.xb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E-mail:zsb@xb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293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