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北京电影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无分省计划。2012年2月份进行了专业招生考试,并确定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涉及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港台)。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2 月份的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依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后,依据专业考试分数与文化考试成绩比值分数相加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为144.05分。
综合分数=考生专业考试分数(百分制)+ 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2.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后,依据专业考试分数与文化考试成绩比值分数相加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为153.66分。
综合分数=考生专业考试分数(百分制)+ 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3.导演专业(剪辑方向)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表演创作方向)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文、理科均为29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 表演专业(表演教育方向)文化课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58.37。
6.摄影专业(电影制作方向A类)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59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7.摄影专业(电影制作方向B类)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为:523分。
8.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方向) 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后,依据专业考试分数与文化考试成绩比值分数相加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为:男148.59,女159.37。
综合分数=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 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
9.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制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依据专业考试分数与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比值分数相加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为:男126.08,女128.22。
综合分数=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 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
10.录音艺术专业(声音特效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后,依据专业考试分数与文化考试成绩比值分数相加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为:男148.20,女156.76。
综合分数=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 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
11.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考生参加高考所在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后,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为: 男479分,女552分。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4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特技设计方向)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5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3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6.导演专业[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文化课成绩(50%)与专业考试成绩(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为70.63。
总分=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5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 0.5
17.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85.84,女生87.39。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18.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院线经营管理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84.29,女生87.35。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19.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88.79。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20.摄影专业(商业摄影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77.53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21.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366分,女生 374分后(不分文、理),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2.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365分,女生369分后(不分文、理),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3.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83.60,女生81.26。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24.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79.21,女生88.51。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文化课所有科目的考试,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我院录取考生,依据各省报送考生所填报志愿为准。由于考生误报、漏报志愿等原因,造成无法被我院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