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办法
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2013年高考网上报名并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参加艺术特长生统测”,并选择测试项目、填写测试曲目。
考生须网上支付艺术特长生统测报名测试费。
未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或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应于2012年12月13日起,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3年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准考证》。
2、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16日和22日、23日(考生所报项目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入场。
测试地点: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
3、测试类别划分
测试工作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含西方打击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书画八个组进行,每组由至少5名评委组成。
4、评审内容
(1)音乐类测试: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及基本功(视唱、视奏)等方面;
(2)舞蹈类测试: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转、翻、软开度)及模仿、基本功等方面;
(3)戏剧类测试:基本形象、声音条件、创作及表演能力等方面;
(4)书画类测试:临摹、命题、自选、速写、素描、色彩等方面。
5、计分方式
按艺术类别计分,每组去掉评委组所给该考生成绩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评委所给该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该分记为该考生该项目的艺术特长成绩。
6、测试成绩评定
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测试成绩评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委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选聘。
7、测试成绩发布
2012年12月29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网址:www.bjeea.cn;www.bjeea.edu.cn)。考生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通知单由高考报名单位发至考生本人。
四、公示
各有关高等学校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格式要求,先将本校已认定为艺术特长生的北京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然后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对以上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最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五、高考及填报志愿
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填报志愿。高考、填报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如需以艺术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应选择填报本人已被认定为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院校(或称签约院校)志愿。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全市统测合格、经报考学校认定及统一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在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未参加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测或未取得该测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