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美术学专业方向按200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文科最低控制线(不含数学)的90%划定,其它专业按70%比例划定;外语单科成绩按2000年报考我院的辽宁省考生外语成绩的平均分划定。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绘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摄影专业按专业课成绩70%与文化课成绩3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学专业方向按专业课成绩30%与文化课成绩7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新生,由本院于八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