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根据其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成绩占40%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文化分达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根据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建筑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根据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5)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我校按相关音乐类加试成绩,音乐学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成绩占40%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的考生,没有被我校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若报我校国际学院各专业,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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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