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2010年录取原则 (适用跨省)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我校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满分计)。
苏州科技学院2010年录取原则 (适用江苏省)
1、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对外汉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虑到就业,师范类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70米、女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勿报考。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选测2B、必测4C、技术合格。
4、录取办法
先分数后等级。相关专业若录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时,仍执行先分数后等级原则。
5、专业调剂
对于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已经择优录满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将考生调剂到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6、专业选科及其它要求
A. 专业选科要求,请参考我校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B. 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学(含幕墙设计方向)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
C. 报考我校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20分满分计)。
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
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
音乐类以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录取分,美术类以专业省统考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的综合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录取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均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8分(满分120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