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连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1年大连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1、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
2、动画专业下设四个方向,分别为动画(电脑动画方向)、动画(动画艺术方向)、动画(平面设计方向)、动画(游戏设计方向)。学生入学后前两年学习相同的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学年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学生成绩等情况进行专业分流。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外语成绩应不低于60分,且艺术类专业入校后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山西省考生在参加省统考并成绩合格的基础上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书),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在政治思想品德全面考核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6、综合分算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省份(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福建省):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山西省):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