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汉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高考录取原则
1、在取得《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基础上,报考艺术设计、动画和艺术设计学三个专业的考生按其综合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
外省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色彩+素描+速写)
湖北省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成绩+校考专业成绩(素描成绩×50%+专业创作成绩×50%)
2、在取得《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湖北考生须取得工业设计(艺术)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报考工业设计(艺术)专业的考生按其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考生投档附加分可计入文化课总分。 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招生监察电话:027-87651423
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85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