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办法与原则
上海海事大学2011年高考招生专题https://www.mshao.com/art/381.html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1.艺术类(美术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专业和文化成绩按各50%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上海市:
录取总分=(素描×40%+色彩×40%+速写×20%)×50%+文化成绩÷4.2×50%(满分150分)
外省市:
录取总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5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50×50%(满分150分)
2.摄影专业录取原则
摄影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专业和文化成绩按各50%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上海市:
录取总分=校考成绩÷2×50%+文化成绩÷4.2÷1.5×50%(满分100分)
外省市:
录取总分=校考成绩÷2×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满分100分)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成绩合格,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不设英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4.上海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50名者,或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前5名者,且文化成绩达到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50分(含)以上者,直接录取。
5.摄影和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不能用于其他艺术类专业。
6.我校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生源地高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