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艺术类高考录取查询>>>点击南京艺术学院官方网查询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录取原则
(一)对于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台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展示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三)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有关说明
(一)考生于2010年4月初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专业考试是否合格。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
(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五)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邮购简章者可通过邮局汇款到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每份20元,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
(七)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专题https://www.mshao.com/art/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