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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云南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2010年云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2010年高考录取规则
(一)在同一批次志愿中,重点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一般本科)均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志愿相同的,按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三)男女比例不限(国防生除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武警国防生的政审、体检及有关要求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六)“国际经济与贸易”和“国际政治”两个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七)“景观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安排转其它专业;
(八)报考外语类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要求必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计算机辅助口语考试,且成绩达到3分以上;其它省区有外语口语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九)“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限招英语专业(文理兼招)。两年后,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选择英语专业学制为4年(即2+2模式),选择其它四年制专业学制为5年(即2+3模式)、五年制专业学制为6年(即2+4模式);也可以选择到国外和我校有协议的高校相应专业继续学习两到三年(即2+2或2+3模式),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我校与该校双学位;
(十)“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文化录取控制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十一)艺术类录取按招生省区的规定及相关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