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高考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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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专业单独加试(简称校考)工作已经展开,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其他高校认可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的情况公布如下:
一、本科层次院校
1.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
2.广播电视编导: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
3.摄影专业: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
4.美术学(书法篆刻):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我校江苏省考生成绩和合格证并按照一定比例往下发合格证;
二、专科层次院校
转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管理工作,2011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部分艺术类专业将不再单独举行校考,其中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录取;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采用委托考试或联合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承担委托考试 院校名称 |
承担委托考试 专业名称 |
使用委托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 |
南京师范大学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 |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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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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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1年3月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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