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赣南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2011年赣南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1、设点考试省份:音乐学和舞蹈学两个专业的考生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非设点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录取。
考生须知:
1、招生计划最后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考生于专业考试前2-3天到考点处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清楚考生号、有效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身份证号;
3、招生对象及条件:凡是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所在省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录取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要求女性身高166CM以上,男性180CM以上;
4、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如在该省投放有艺术类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成绩以该省联考成绩为准;
5、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切费用和用品自理;
6、考生可通过赣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gnn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8、学校网址:http://www.gnnu.cnE-mail:gns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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