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河南科技学院近几年都未公布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想了解这方面信息的考生可打电话询问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3003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美术学、美术学(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学(动漫艺术方向)、装潢艺术设计。
(1)河南省考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2)安徽、湖南、江西、山西、广西五省(区)均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6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
使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3、书法类专业:美术学(书法方向)。
使用生源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4、服装模特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表演方向)。
(1)河南省使用服装模特类专业统考成绩;
(2)四川省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3)福建省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