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在按各省投档规则投出档案的考生中,依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再录第二志愿考生.
2、艺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0.4+校考专业分×0.6)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体育
类:根据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福建省 艺术设计 477.72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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