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弈论理论,要最有利于局中人科学决策,应当在实现必要信息透明的前提下多次决策。而我国的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正是通过这两种路径进行改革的,其一是增加选择权,其二是必要信息的透明。从增加选择权的角度来划分,我国的志愿填报规则可分为顺序志愿、部分平行志愿、完全平行志愿以至到实时动态填志愿;从提高信息透明度角度来划分可分为考前估分前志愿、考后估分填志愿、考后据分填志愿以至到实时动态填志愿(如下表所示)。目前,国内各地实行的志愿填报规则就是这两种路径上的不同组合。有实行考前估分部分平行志愿的北京,有考前估分完全平行的上海,有实行考后估分顺序志愿的陕西省、黑龙江省,也有实行考后据分完全平行的福建省、湖南省、四川省等等。还有实行实时动态填志愿的内蒙古、重庆、山东等地。然而,从理论上讲,实时动态志愿真正做到了信息透明下的多次决策,应该成为我国志愿填报规则的改革方向。所以,全国都应该向内蒙古、重庆、山东学习。
顺序志愿主要是指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一所学校作为第二志愿、一所学校作为第三志愿。然后还有调配志愿。在这种规则下,学生必须选好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由于学生心目中的好学校一般都会在第一志愿录取满额,那么第二志愿的学校的层次就会比较低,同样,第三志愿的学校层次会更低一些。部分平行志愿是指在第三或者第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的主要特点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先将学生按分数排名,从第一名到最后一名逐次安排录取,到某一名的考生时,先看其平行的第一志愿学校,如果该学校录取满额,则看其平行第二志愿学校,依此类推。第三平行志愿是指学生在第三志愿选择时可以安排多个学校,第二平行志愿是指学生在第二志愿选择时可以安排多个学校。因为很多好学校都是在第一志愿上录取满额,所以第二、第三平行志愿虽然可以减少高分落榜的概率,但高分低就的现象仍然存在。而实行第一平行志愿后,高分低就的现象将大大减少。学生被录取到与其成绩相称的学校的概率大大提高。然而即使实行第一平行志愿,学生仍然是在信息不充分(决策时不知道还有哪些人选择了这一学校和专业,他们各自的成绩及其他竞争条件如何等)的情况下进行决策的。同时学生选择学校的多少(调整决策的次数也很有限)也有限制。因此,要达到志愿填报的理想状态,只有让学生决策时就知道现在已经报考此种专业、学校的人数及各自的成绩排名情况,该学校、专业的招生计划、调档比例等内容。同时,考生在某一时段内可以不限次数的调整其志愿决策。要做到这一点,从现在的经济技术条件来看,只须实行网上实时动态填志愿即可。即在网上将学校及专业的招生计划、调档比例、报考某学校、专业学生实时动态的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成绩、排名等)全部在网上实时披露出来。
同样,从信息披露的角度来看,考前估分填志愿是完全的信息失真,考后估分呢比较准确一些,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偏差,而考后据分填志愿,在获知分数这一信息上达到了理想状态,但学生仍然不知道其他人的报考情况,不知道报考自己所选择的学校和专业的学生的分数及排名情况,因此也存在着一定地信息不充分的现象。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知道只有网上实时动态填志愿才真正达到了信息充分披露、学生无限次调整志愿决策的理想状态,因此实时动态志愿的填报规则应当成为我国志愿填报改革的方向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