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省对录取照顾政策作了适当调整,一是新增一项面向中职生的照顾政策,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体育尖子加分政策,从原来的50分和20分两个档次调整为20分一个档次。此外,加大了违纪作弊处罚力度,在今年的《规定》中,明确将“在上一年度统考中因违纪作弊严重,受到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高考处理的考生”列入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之列。在高考体检方面,今年明确列出一项往年没有的要求: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高考招生文理继续分科考试
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进行分类设置考试科目。
文科类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为必考科目,政治、历史、地理为选考科目。理科类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为必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为选考科目。考生考试科目组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可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考1-2门考试科目,组成1-2个考试科目组。
体育类考试科目:在文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的基础上,选考体育术科。音乐类考试科目:在文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的基础上,选考音乐术科。美术类考试科目:在文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的基础上,选考美术术科。
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3”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并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考试证书”。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的退役士兵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
艺术类专业招生,凡我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所有高等学校的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术科考试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术科考试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由院校再行组织考试。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组织术科单独考试;其他高等学校须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组织术科单独考试。自行组织术科单独考试的有关高等学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校或本专业。
录取分数线依据原始分确定
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满分值为150分,音乐术科总分为100分,体育术科、美术术科总分为300分。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总分由5科考试成绩合成,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1门选考科目”的成绩组成。当考生选考科目为两门时,考生成绩分别按不同科目组分别合成两个总分。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总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成绩组成。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科满分值为150分,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成。“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合格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资格。
录取分数线的确定,将根据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分别以五科总分(原始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分别划定A、B两类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文化科四科的总分(不分文理科)及考生的术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划定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各批次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划定A、B两类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水平、学科要求和生源情况,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本校具体的录取标准。各高等学校在制定录取标准时,必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防止个人行为,防止为照顾录取个别考生而制定不合理的录取标准。
6月30日至7月8日填报志愿
今年继续实行在高考成绩及各批次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式。填报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30日至7月8日。考生填报志愿仍然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今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分批情况与往年基本一致,分四批进行录取,除提前批和第一批外,第二批、第三批院校划定A、B两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录取。录取工作为7月7日到8月26日。
具体分批情况如下:
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7月7日—7月28日,其中部队、公安院校录取时间7月7日—7月11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7月6日—7月28日;
(2)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1日—7月18日;
(3)第二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
A类院校7月19—7月28日;
B类院校7月29—8月5日;
(4)3+证书类院校:8月3日—8月6日;
(5)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6日—8月8日;
(6)第三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
A类院校8月9日—8月17日;
B类院校8月18日—8月26日;
以1∶1至1∶1.2比例投档
今年高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将根据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