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各州(地、市)、县(区)、青海油田招生办公室,省属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 名
1、时 间:2010年1月5日至15日。
2、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符合“青教招委[2000]007号、[2006]33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
⑶ 身体健康;
⑷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是指参加了我省四至五门以上高中会考、完成了高中阶段近三分之二以上学业后放弃在校学习,回家自学时间超过未修完学业期限的人。报考时须提供原高中会考号);
“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除参加艺术专业考试者外,凭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证或毕业证报考对口高职。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允许报考对口高职。
⑸ 报考体育专业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米,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
3、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⑴ 高中、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 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的学生;
⑶ 在高中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论坛)的应届毕业生;
⑷ 未按规定参加完高中会考全部科目,又在元月份的会考中未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
(5)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应届高中毕业生户口在就读学校所在州、县的,由所在学校进行初审、报名,再由当地招生办公室集中复审;省内跨州县借读高中毕业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州县招生办公室报名(西宁四区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外省借读高中毕业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州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往届毕业生不允许在补习学校或原毕业中学报名,否则不核发《准考证》)。水电四局户口在海南州的高中毕业生到城东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州、地、市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考区及学校高考报名工作的指导、督查和管理。
报名时,每个考生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就读高中学校证明(主要证明是否应届毕业生、会考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毕业)等证件(往届生提供往年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完整档案,内含往年的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资格审查表、会考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还要提供当前补习学校的学生个人表现证明),否则不予报名。在外省借读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供借读省省级会考成绩证明(在取消会考的省借读者以学籍成绩为主)、省外借读生在青高考资格审查登记表(注册表)。应届高中毕业生待正式毕业后,须将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提交考区招办。省教育厅及州县在省外集体办班学生的报考资格,由原上报集体注册名单单位审查并负责,注册号由省招办编排后发至各考区招生办公室,考生可在报名点查询并必须填写到《报名登记表》上。
报名时,考生必须当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后交给高考报名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所在中学收齐后交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审查盖章;往届高中毕业生、省内跨州县(区)就读高中毕业生、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州、县(区)招生办公室收起后交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盖章。
报名时,现场采集考生数码照片(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考生数码照不准拿照片反拍、不准拿存储好的照片代报或复制会考库照片,否则取消资格后的遗留问题由报名点招生办公室和有关学校负全责。
报名时,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考生会考信息、注册信息,高考报名库照片与会考库照片如系同一底片,不核发《准考证》;《注册表》照片、会考库照片与高考报名库照片不是同一人的,按假学籍及冒名报考处理。在高考生中出现冒名考试等现象由报名点招办负全责。
报名时,考生在我省设置的文史类、理工类、对口高职及单独考试类三个大科类中选择一项,并在“考试类型”栏明确填写相应代码。同时要填写清楚考何种外语。
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由考区招生办公室上报名单,未合格者改按文史类、理工类参加考试(“三校生”报考艺术类后未取得合格证者按对口高职考试)。
蒙文、汉藏对照试题考生报名时应明确填写。
5、正式录取的新生由教育部以身份证号进行电子注册,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号码,否则进入高校后既无法申请助学贷款,高校毕业时又无法获得。
6、《准考证》由省上统一编排打印,每考场按30人编排;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高考考场。
7、报名信息上报时间为1月31日前。考区报名信息一经上报入库,省上不再接受任何补报信息,考生和家长必须为自己确认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考区还必须按时报送《考场预设报告表》(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