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市2011年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细则
京教体美〔2010)16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
关于做好北京市2011年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教委、体育局:
为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严肃考试纪律,保证高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中毕业生中规定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进行测试的通知》(京教体美〔2008〕16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11年开始对应届高三毕业生中的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进行统一测试,经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高考
录取加分政策。现将北京市2011年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凡符合2011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并且在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者以及获得等级运动员称号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
(一)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者是指,参加重大国际性、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或在北京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考生。
(二)等级运动员称号者是指,在北京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得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
(三)重大国际性、全国性体育比赛是指,在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期间,由市教委、市体育局指派参加的列入国家竞赛计划的正式青少年比赛。未经指派的比赛不在此列。
(四)市级体育竞赛是指,在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期间由市教委、市体育局确认的正式列入北京市年度体育竞赛计划的青少年锦标赛、业余体校比赛及普通中学高中阶段的体育比赛。未列入计划的邀请赛、友谊赛等不在此列。(见附件1)
(五)体育竞赛优胜者集体项目人数按照竞赛规程规定上报。集体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棒垒球;健美操的六人操、三人操等属于单项;田径、游泳的接力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的双打、混双项目按单项标准进行办理(团体赛成绩不在办理范围内)。
(六)等级运动员的相关规定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审批等级运动员的有关文件要求,其赛事范围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运动员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09〕6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在外地获得成绩或等级证书时是外地户口及学籍的学生,须出示省、市、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体育局正式公函成绩证明及证书证明,由市教委、市体育局共同确认;北京户籍的学生持有非北京市颁发的成绩证书或运动员等级证书不予承认。
二、测试项目和标准
(一)项目: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棒球、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含散打)、跆拳道、健美操和定向越野,共15项。
(二)标准:
各项目测试具体标准由测试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详见附件2。
三、测试工作的程序
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工作包括资格审核、测试报名、测试、成绩公布四个阶段。
(一)资格审核
测试资格审核采取三级审核制度:学校初审、区县复审、市级终审。市、区县两级的审核由其教育、体育部门共同进行,市级终审不合格者不予报名参加测试。
2011年测试的资格审核工作将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审核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格;第二次审核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格。第一次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初审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必须在上报名单前将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后,由学校于2010年11月20日前统一将学生个人及竞赛成绩等相关信息录入《北京市高中毕业生体育优胜者与等级运动员成绩管理系统》,并将学生成绩证明或秩序册、成绩册上报区县。
2、区县复审
区县教委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录入情况,在审核期内对学校的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区县教委通知学校。
区县复审完毕后,将自动生成的汇总表(体优生或等级运动员)直接打印,并加盖区县教委、体育局公章,于2010年12月10日前上报市教委和市体育局(各一份)。
在重大国际性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取得成绩(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体育竞赛优胜者须出具比赛的成绩册和秩序册,或成绩证明原件。
3、市级终审
市教委和市体育局对区县复审后的材料进行统一终审认定,并于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终审。
第二次审核工作将于2011年3月上旬进行,并在3月25日前完成市级终审。资格审核程序同上。
4、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市级终审完毕后,市教委、市体育局和市教育考试院分别将资格审核结果上网公示一周。
5、报送要求
各区县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时限进行复审并及时报送复审材料,过时不予补办。报送材料要求统一由区县进行报送,不受理学校和个人报送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补办的,必须由区县教委和体育局共同正式行文申请,并盖(委或局)章上报方予以受理。
(二)测试报名及测试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北京市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测试报名及测试办法具体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制定并下发。考生可于2011年3月后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成绩公布
根据考生的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成绩,对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市教委、市体育局和市教育考试院分别将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形成正式结果。
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均不能享受相应的体育特长生高考录取加分政策。未能按规定时间测试的考生一律不予补测。
四、对于测试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作为测试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测试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六、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最终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北京市2011年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市级体育竞赛范围
2.北京市高中毕业生体育优胜者与等级运动员成绩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3.等级运动员上报申请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