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统测考生须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中毕业生中规定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进行测试的通知》(京教体美〔2008〕16号)的有关规定,拟以体育竞赛优胜者或等级运动员资格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统一测试。
一、资格条件
符合2011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并经市教委和市体育局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北京市统一测试。
二、统一测试项目
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棒球、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含散打)、跆拳道、健美操和定向越野,共15项。
三、统一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23日
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统一测试准考证于2011年4月20日前由报名单位发放至考生。统一测试的具体要求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北京市2011年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成绩发布
考生的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统一测试成绩将于4月底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本人的测试结果,成绩合格者经公示后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五、违规处理
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统一测试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及相关规定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