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四)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1、报名及考试安排: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19日;
报名地点:北京服装学院;
报名内容:测定身高、三围尺寸、形体比例等量体工作;
报名要求:报名时请考生自备量体时所需要的泳装。
(2)初试方法
初试时间:2009年2月20日--21日;
初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表演厅(综合楼北侧三层);
初试科目:(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表现力、造型、乐感等(男女考生着自带服装进行此项考试科目,女生自备高跟鞋)。
(3)复试方法
复试时间:2009年2月22日;
复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表演厅(综合楼北侧三层);
复试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口试或命题小品片段:考察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观察能力,或即兴表演能力。
2、报名手续
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明。
现场报名时须交材料:身份证影印件。
三、专业成绩查询:
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录取: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艺术设计(各专业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发给“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持此证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