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五)201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1.美术学 普通本科 60人;
2.艺术设计 普通本科 95人;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普通本科20人;
4.绘画 普通本科 30人;
5.艺术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应用性本科 45人;
6.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应用性本科 45人。
(注: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范围:
面向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黑龙江、内蒙古和广西等9个省、自治区招生。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仅面向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等4个省份招生;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设计方向)、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限招广西考生。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2.艺术设计: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素描、色彩(折合100分)、面试(100分);
4.绘画: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注:广西考生使用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另设校考。
(八)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