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原则上只招收河北省美术类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