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政策有两点变化,一是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内的考生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区市报名,跨市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区市报名。二是2008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需上交2008年的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验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省招生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区市教育局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等五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报考体育或艺术理的考生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报考艺术文、艺术理、普通体育、高水平(优秀)运动员的考生,取得相应合格资格后,还必须持专业合格证于4月25日前到报名点进行科类确认,凡没有按规定时间确认科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报考资格,考试和录取时将按照普通文史或理工类考生对待。考生无论选报哪一类,都可以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外语中选考一种外语,并在报考时说明。(本报记者 刘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