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①声乐120分,②钢琴120分,③视唱练耳100分,④乐理6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音乐舞蹈类专业:①声乐60分,②钢琴60分,③视唱10分,④ 练耳40分,⑤乐理30分,⑥舞蹈表演100分,⑦形体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3.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根据专业特点设置,各专业具体要求及分等值详见《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①语言;②声乐;③形体;④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①朗诵;②普通话水平测试;③命题即兴评述。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3.舞蹈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①面试;②基本测试;③艺术素质;④艺术表现力。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①面试;②唱段;③形体;④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三)编导类专业:
①影视片分析(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等,笔试);②编讲故事(考生抽题后口试);③编导创意(考生抽题后口试)。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美术类专业:
①素描100分,②色彩100分,③速写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体育类专业:
考试项目:体育考试分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身体素质测试有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考生均须参加。专项技术测试由考生在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三项满分为6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