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11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8、哪些专业校考合格后,还必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
答: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
如教育部2010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今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的考试地区如何划分?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