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0年高校艺术招生又有新变化
美术类须统考合格 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转载吉林省招生办)
吉林省2010年高考艺术招生的美术类专业继续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
省统考没涉及到的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表演(模特)、空乘和书法等非美术类专业,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0年1月16日;考点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
美术类专业必须是参加吉林省2010年高考美术类省统考并专业成绩合格者,否则校考成绩无效。因我省今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时间后延,考生可先参加有关院校专业校考,但省统考不合格,校考成绩无效。
驻吉林省内院校(不含吉林艺术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艺术招生美术类专业的本、专科全部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不准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普通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专)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根据学校实际组织校考;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1所参照院校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单独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原则有变化
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有两处政策变化,考生须引起注意。
其一,同批次不准兼报。因我省已采取高考后知分、知控制线填报志愿,已不存在高分考生无法明确选报艺术类还是文史或理工类专业的不确定性。2010年起,艺术类考生在同一批次内报考艺术类院校或专业志愿同时不准兼报文史或理工类专业志愿。
其二,美术类专业统一了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规定,2010年起,我省省属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的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的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5分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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