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湖南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省教育考试院除按照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公布有关信息外,还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高考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布录取进程和录取情况,及时满足了考生和社会的知情需求。为畅通考生诉求渠道,今年首次建立了高考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了高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考生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确保考生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及时答复和解决,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同时,省教育考试院有针对性地做好了预警工作,先后多次通过媒体向全省考生发公开信和新闻通稿,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填报征集志愿以及提防“黑中介”、“学贩子”的欺诈,谨防上当受骗。
招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工作中始终坚持以考生为本,扎实、细致地做好了各项服务工作。
在咨询服务方面,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组织巡讲团开展了“招生政策三湘行”活动,在高考后与潇湘晨报社共同承办了“湖南2010教育博览会”,在录取期间每天开展了“录取现场咨询”,向全社会就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和指导。
在信息服务方面,在公布院校投档分数线的同时,公布了每个院校最后一名考生的语数外成绩,以方便考生查询;定时向社会发布考生录取信息,考生可方便的通过各级招考部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168语音信箱、12580信息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到录取动态。
在提高上线考生就读机会方面,省教育考试院积极到外省院校争取招生计划,争取外省院校在湖南多投机动计划。同时,经与招生院校协调,将本科二批的调档比例设置在1:1.02~1:1.05以内,尽可能减少考生退档,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在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考虑到考生的上学愿望和少数在湘院校的实际录取情况,面向全省上线未录考生再公开征集了一次高职专科批志愿,共有819名考生通过第三次征集志愿搭上了高考的录取末班车。
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向全省各高中学校制作发放志愿指导光碟1.5万张,印发高招政策问答资料10万份,并通过网络和电话等快捷方便的方式为考生答疑解惑。这些举措有效维护了考生的权益,进一步提高了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对湖南招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