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 速写——结构比例准确(半小时,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四、 非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2. 《和声》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3. 《旋律写作》(歌曲创作)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 《器乐写作》(旋律发展)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5. 《键盘》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6. 《视唱练耳》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其中《视唱》20分,程度为两升两降以内,《练耳》40分。
7. 面试:以满分10分计入总分
(二)、 音乐表演(演唱)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