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科目:1、身体素质测试(70分);2、自选民族舞蹈节目(片段)表演(限一分半钟以内)(60分);3、舞蹈即兴表演(70分);4、舞蹈模仿表演(60分);5、视唱练耳(40分);总分300分。
考试方法与评分方法:专业考试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专业考试实行封闭式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三证,即《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评卷评分均严格按评分细则及标准,实行集体评分制;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可以查分。
(3).专业考试成绩寄送
全省统考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划定,《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由云南省招办统一通知各州(市)、县(市、区)招办和考生本人;参加我校舞蹈学专业考试的考生,我校将于3月25日前签发《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文化考试通知单》通知本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册学校将同时报送省、州(市)招办。
(二)云南省外专业考试
山东省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专业考试成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成绩。
(三)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或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文化考试。报考我校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类或理工类文化考试,参加云南省“三校生”文化考试者只能报考我校专科专业。
六.填报志愿
只有参加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未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如有志到我校学习深造,欢迎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七.其他
1.凡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所需的考具(画具、乐器、服装、道具、音乐伴奏带、CD等)一律自备。
2.舞蹈学考生专业考试必须穿紧身衣裤、练功鞋应试。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 邮政编码:650031
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71)5172133
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871)5190013 5122140
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0871)5195077 806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