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③、文化考试
凡专业加试考试合格者,我院于4月15日前发给艺术考试合格证(并开始接受查分,网址:http://www.hnnu.edu.cn。键入专业考试准考证号即可)。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理兼收)。
五、 录取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专业考试获得省统考及校考合格证的情况下,由学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录取,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课程成绩(校考成绩,没有校考的按照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六、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54—6673002 。
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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