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8)
影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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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表演小品片段、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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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演唱、舞蹈、命题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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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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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指定稿件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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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才艺展示、模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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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黄梅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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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检测、演唱歌曲或戏曲片段、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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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检测、朗诵、演唱歌曲或戏曲片段、舞蹈、节奏和动作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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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戏曲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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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或演唱乐曲一首、视唱、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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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或演唱乐曲一首、视唱、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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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民乐、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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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或演唱乐曲一首、视唱、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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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或演唱乐曲一首、视唱、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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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综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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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唱歌或乐器演奏一首(曲)、舞蹈或戏曲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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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唱歌或乐器演奏一首、舞蹈或戏曲表演、听音、节奏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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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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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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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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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考试所用的伴奏带、乐器(钢琴除外)、画板、画笔、颜料自备。2.经过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美术专业除外)。3.自备朗诵、舞蹈、演奏或演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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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原则及其他事项
1.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提前录取。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考核和文化课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所填志愿,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生在校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中专阶段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整,专科阶段每学年学费6500元整(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本院实行优秀奖学金制度(一等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
3.各专业中专毕业生均可参加高考,报考全国高校艺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高校本科阶段学习。
4.学生毕业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可到全国各专业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创作、管理和教学工作。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美术高考网www.mshao.com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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