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在试卷指定位置答题,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带有标记性的文字或图案。
4.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吟唱出声,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严禁冒名顶替。
5.当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坐在座位上保持安静,等候监考人员将试卷收好检查无误宣布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违反上述考场规则者试卷一律作废,成绩以零分计,取消考试资格。
B技能测试
1.考生务必注意技能考试时间通知,点名不到或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学专业视唱试题采用五线谱和简谱两种形式。考生任选一种,但不得中途更改。
3.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身份证(三个原件缺一不可)进行技能测试,并随机抽取测试顺序。
4.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舞蹈,考生自选其中两项为主、副项; 主项非声乐的考生副项必须是声乐; 舞蹈学专业技能测试:基本功、舞蹈作品表演、舞蹈即兴表演
5.技能考试钢琴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需放录音带,应事先做好一切准备,不得拖延考试时间。
八.注意事项
1.音乐类专业考生在测试期间所需乐器(除钢琴外)、服装和美术专业考生所需绘画用具、颜料等一律自备。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向考生发放《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在我院招生网页公布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3.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请全体考生务必注意临时通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报名考试地址:枣庄学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编:277160
招生办电话:0632—3786721 E_mail:zsb@uzz.edu.cn
3786037 网址:http://www.uzz.edu.cn
欢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枣庄学院!
全国美术类考生也可以直接点击进入枣庄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