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2)
我校2008年在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西、湖南、湖北(该省只招美术类)、安徽、江苏、山西省招收艺术设计320人,绘画80人,音乐表演210人(其中在黑龙江、山东、湖南省招收音乐表演(播音主持艺术)20人),舞蹈学(舞蹈编导)15人;在黑龙江、山东省招收美术学(师范类)80人,音乐学(师范类)45人。各省的具体计划根据各省报考情况确定。
四、报名方法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请按照所在省有关规定持本人身份证、省统一专业测试等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及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准备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2张。
五、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绘画、艺术设计、美术学(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头像写生)、色彩(静物默写)。
(二)音乐表演(钢琴、手风琴)、音乐表演(西洋管弦)、音乐表演(民族管弦)专业考试科目:专业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基本乐理、视唱、听音。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科目:声乐演唱(民族或美声唱法,自选歌曲二首,中外作品不限)、基本乐理、视唱、听音。
音乐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自我介绍(1分钟);作品朗诵(2.5分钟,材料自备);即兴评述(2.5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声乐、器乐、舞蹈、表演任选其一)。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演唱(民族或美声唱法,自选歌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三)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考试科目:舞蹈表演(在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或芭蕾舞中自选舞蹈作品一个),时间3-5分钟;视唱、基本功、即兴编舞。
六、录取办法
参加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依据考生在高考志愿上填报的专业(方向),所报专业应与参加专业测试时报考的专业(方向)一致,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标准
录取后按照黑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绘画、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各专业每年每生学费9000元;美术学(师范类)、音乐学(师范类)各专业每年每生学费3000元。按年交付。
八、其它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用具、乐器及舞蹈服装自备(钢琴除外)。
2.舞蹈音乐伴奏带自备,考场提供录音机。
3.考生在考试时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在该省只允许报考我校一次, 如发现在该省重复报考我 校,其考试成绩作废。
5.考生应按照所在省招考办(考试院)有关本省艺术类联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参加报考。
6.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及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7.专业课考试合格者由齐齐哈尔大学发放合格成绩单。 考试成绩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网 (www.qqhru.edu.cn)上公布。
8.本简章仅供黑龙江省以外省份的考生使用。
齐齐哈尔大学
2007年12月6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美术高考网www.mshao.com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