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考试科目
1、 美术类:(三个科目,满分250分)
①素描(占40%); ②速写(占20%); ③色彩(40%)
2、 音乐类:(三个科目,满分100分)
①视唱练耳(占40%);②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中任选两项 (各占30%)
五、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1、 2008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http://www.xnc.edu.cn,在“学工在线”中(http://211.85.176.7/xgcweb/index.jsp)查询成绩,或拨打电话(0715-8262550)咨询。
2、 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08年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高考录取规则
1、动漫设计专业认可各省联考的专科合格证,即只要联考成绩达到各省专科合格线,就可以填报该专业。本科专业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本科专业。
2、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美术和音乐类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音乐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80%+文化成绩×20%。美术类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3、小学教育(美术教育方向)和小学教育(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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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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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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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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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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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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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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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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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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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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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山东、湖南
江西、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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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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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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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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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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