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4)
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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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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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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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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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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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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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薄)、《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三证参加专业考试,缺一不可。
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美术类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等一律自带(画板规格:4开或半开,画板上不能有任何图案,不能带画架),试卷上不能使用胶布(或透明胶等);
(二)编导类考生需自备1分钟普通话朗读内容和2分钟即兴表演内容;
(三)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由考生自行解决。
十一、考试纪律
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须遵守相关考试规定,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十二、查询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专业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月中旬统一寄发合格证。请考生在报名时正楷填写有效邮寄地址。
十三、填报志愿
凡专业及文化成绩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及具体办法,按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与组织下进行,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十六、入学资格复查
为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