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8)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总分150分)
A.面试(满分30分)
1)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满分10分。
2)特长展示:时间2分钟,考生自备表演用具、道具等,满分10分。
3)回答考官提问:时间2分钟,考官根据相关情况提问,考生回答,满分10分。
B.笔试(满分12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1)文学艺术常识、广播电视知识:满分20分。
2)根据提供的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背景资料为从报刊上摘录的有关人或者事物的客观报道):满分50分。
3)电视作品分析:节目长度15分钟左右,观看作品后写出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电视作品分析,满分50分。
C.加试(满分150分)
1)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时间2分钟,满分30分。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时间3分钟,满分60分。
3)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时间2分钟,满分60分。
专业考试最终成绩=(A+B)×50%+C×50%,总分150分。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美术学、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绘画、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甘肃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考试费用
按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控制线。
2、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分数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分数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5、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6、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7、详情请参照《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