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4)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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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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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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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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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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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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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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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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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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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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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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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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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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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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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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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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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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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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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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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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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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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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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除山东省外)统一于3月15日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汉大学艺术学院参加报名和考试。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区报名和考试。
八、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美术类专业:满分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形体测试75分,时装步15分,特长展示10分。
九、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 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省区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发放专业合格证。对专业统(联)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省区,按生源所在省区规定执行。
十、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照下列规则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合成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美术高考网www.mshao.com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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