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4)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重庆市
|
2008年1月3—4日
|
2008年1月6日
|
参加重庆市联招
|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
|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要求:
上午 08:30—11:30 素描—人物头像写生 (满分100分)
下午 14:00—17:00 色彩—静物默画(满分100分)
备注:
1.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时,除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外,还需向报名工作人员交验下列材料:
①县(市、区)招办签发的艺术类《报考证》;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③一吋免冠照片2张(用于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2)考生必须持有当地招办提供的本人高考报名序号,此序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报名序号一致,如无高考报名序号或与高考报名序号有误,后果自负。
(3)在报名时,交验《报考证》,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务必准确填写本人信息。考生在填写本人信息时,必须与《报考证》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并贴上本人标准照片。
(4)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后交回报名处。
(5)报名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验收核对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核查《报考证》,对符合要求的艺术类考生签发《专业准考证》(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领取《专业准考证》后,到考点熟悉考场。
(6)考生一律凭艺术类《报考证》、《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考场编排顺序参加各科专业考试。
2.考生到各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考试科目的绘画材料考生自备。
3.考试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对外公布成绩,接受考生查询。公布方式为学校招生信息网或电话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将签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该“合格证”中填有考生专业成绩)寄给本人。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招的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和外语语种,文化各科成绩中有任何一科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2、美术学专业(师范)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3、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报考美术学专业(师范)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
六、新生入学
所有新生入学时,都要进行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复查成绩与入学考试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本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 邮政编码:400715
电 话:(023) 68253976 68367179 68252340 68253974 68254067(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23-68252551 6825250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美术高考网www.mshao.com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