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0年艺术类各专业校考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要求、时间、分值 |
美术学 (美术史论) |
1. 赏析作文(笔试,考试时间: 90 分钟); 2. 中外美术史论常识(笔试,考试时间: 90 分钟); 3. 素描 ( 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考试时间: 3 小时);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 |
环境艺术设计 |
1. 素描( 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考试时间: 3 小时); 2. 色彩( 静物写生或默写 ,考试时间: 3 小时 ) ; 3. 速写( 人物静态动作写生或人物、场景默写 , 考试时间: 30 分钟);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 |
平面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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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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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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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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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1. 影视片分析(笔试); 2. 命题编写故事(笔试); 3.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 |
舞蹈学 |
1. 基本条件测试(自我介绍、外形条件、基本节奏); 2. 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 艺术素质( A 、模仿 B 、即兴表演) ; 4. 艺术表现力(舞蹈组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为 400 分。 |
戏剧影视表演 |
1. 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 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 3. 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 4. 表演(命题表演);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400 分。 |
音乐学(声乐) |
l. 声乐 (100 分 )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 1--2 首,民族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国歌曲、歌剧选曲、民歌、戏曲均可,美声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外歌剧、创作歌曲、艺术歌曲均可; 2. 视唱练耳( 100 分); 3. 乐理(笔试、 100 分 ) ; 注: 2 、 3 项为考生必须参加考试的参考分值,有单科要求,在发放合格名单时确定,以声乐单科演唱成绩 100 分为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四、招生计划及说明
(一)我校美术类专业仅在北京、辽宁、吉林、甘肃、山西、山东、河南、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设立专业考试考点,我校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仅在北京、山东、甘肃、湖南设立(明确涵盖部分省区)专业考点,招生计划以 设考试 点的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的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在我校专业考试后,各省填报志愿前公布。
(二)已设美术类考点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份考点参加考试,不得跨省报考。
(三)除已注明可跨省报考我校规定的 编导、舞蹈、表演、声乐 专业的省份外,未设考点的省份以及经我校同意跨省报考,但没有专业合格考生的省份,我校不投招生计划,敬请这些省份的考生谅解。
(四)我校在外省设考点的具体情况可咨询 028-85999669 、 85991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