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报名及考试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湖南省内考生报名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我校认可湖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备齐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艺术类专业准考证。
3、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4、音乐类专业仅招收文科考生,美术类专业除山东省、江西省可以文理兼招外,其余省份不招理科考生,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艺术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并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音乐类(舞蹈学专业):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美术类专业:素描;色彩。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艺术表演方向):形体测量与摄像上镜;T台表演和展示(泳装、生活装);个人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散文、诗歌等);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回答考官提问;个人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