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
六、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一)初试
我校在北京、武汉两地设初试考点。
初试考点 |
初试时间 |
具体地点 |
北京 |
2010年2月21日-23日8:30-17:00 |
中国传媒大学 |
武汉 |
2010年3月4日8:00-17:00 3月5日8:00-12:00 |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按报名的顺序依次进行。初试满分100分。内容为:
1.自我介绍(时长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以及普通话水平),40分;
2.朗诵(自备稿件,时间限在2分钟内),60分。
(二)复试
复试地点设在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时间:2010年3月6日—3月7日。内容为抽题朗诵(30分)、即兴话题(40分)、场景主持(30分),满分为100分。
七、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武汉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八、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取得我校专业复试前三名的考生,其录取资格最多可以保留至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