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 |
录取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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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按照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
雕塑(含雕塑方向、公共艺术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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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文物修复方向) |
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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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除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方向外)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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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方向) |
按照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男女生分别排序。(另有身体条件要求[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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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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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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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简单相加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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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在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市所有考生中排名前50名之内的考生(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不予考虑),文化分达线后,在计划许可范围内优先录取;各校考非美术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名之内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校考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所有报考考生中前20名以内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
3、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各专业均不作分省市计划。美术类专业,设考各省市的考生成绩统一排序。不设校考的省市按录取规则分省各自排序。非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排序时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专业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
4、各专业文理兼收(各省市招办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招生计划不作分省的专业,统一排序录取时不考虑各省之间文化分值的差别。
5、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美术类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美术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
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艺术设计专业”中的“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专业方向”,要求男生身高1.70m以上,体重不超过80公斤;女生身高1.60m以上,体重不超过65公斤。
“表演专业”中的“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方向”只招收女生。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0年收费标准为:
学费:每生每年2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立新生奖学金(获奖比例约为录取考生的5%,奖额为5000-22000元)。其中,依据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名以内的录取考生;以及校考各专业中,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突出成绩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享受免除首年学费等优惠。上述考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审核确认还可享受住宿费免除优惠。
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09年12月
*本招生章程的解释权归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