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六、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同时取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
2、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专业复查即三试。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
5、已录取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及参加我校校考报名表上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安排学习专业。
八、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0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学校将执行新标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邮政编码:100044
网 址:http://zsw.bjtu.edu.cn
咨询电话:美术专业咨询010-51683705
招生政策咨询010-51688441-9
乘车路线:西直门地铁站换乘16路、26路、运通105公共汽车到北京交通大学站下车
十、其他说明
我校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辅导班。
除我校公布的考点外,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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